
别惊讶,别尖叫——因为主角不是我!
这几年来,身边许多亲友的婚姻都陆陆续续出现了状况。
没有孩子的倒还干净利落地离了婚,有孩子的还在拖拖拉拉没完没了。
结婚时,是一对令人羡慕的鸳鸯;离婚时,是一对令人不敢恭维的怨偶。
对方的优点现在都成了缺点。难怪有人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
“婚姻像围城,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来。” 大作家钱钟书先生在《围城》中的这段话得到许多人的认同。
我是个积极的人,不甚苟同钱先生的高见。我认为婚姻成熟了的爱情的果子,是一种夫妻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契约。好的婚姻使爱情走向成熟,而成熟的爱情是更有分量的。
婚姻不同爱情。爱情是两个人的事,婚姻则涉及到夫妻双方的人身关系、财产关系、权力关系、亲属关系等方面。如果有了孩子,还包括亲子关系。
婚姻是两性关系的一种主要形式。无论从实践还是从理论看,爱情可以超越婚姻,婚姻不能左右爱情。
尽管如此,我认为婚姻应当以爱情为基础。没有了爱情的婚姻是变质了的婚姻,这种婚姻好比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勉强维持下去,只有越伤越痛,倒不如快到斩乱麻,长痛不如短痛啊!更何况天涯何处无芳草?即使没有了他/她,即使孑然一身,日子还是可以过得很好。让我向你述说发生在我周围的几个真实的故事。
先说我的父母吧!
我的父母在1964年结婚,1974年离婚。间中经历了无数次的离离合合。那个年代虽说已有恋爱自由,我的父母却是经媒妁之言撮合的。父亲是蓝领阶级,家里许多事情还得依赖有两分钱的老祖母。没有爱情为基础的婚姻,在老妇人一再作梗之下,终于经不起考验。从我满月没多久就一直不停地离离合合。之所以离离合合不外是为了孩子。
最终,母亲在外家的劝告下跟父亲离婚。70年代中旬,离婚是大件事。父母离婚的官司还被北马最畅销的中文报《光华日报》报道呢!那时,不知情的左邻右舍还道:“那男人还真可怜,收入不多,又要养妻儿又要养父母……还跟法官求情让他过年过节来探望女儿,买衣服来给女儿穿,买东西给女儿吃,真难得呀”
三十多年过去了,我没见过他的脸孔,没有吃过他买来的东西。若是等他买衣服来给我穿,我早就冻死街头了。
而母亲,在那个时代,那个离婚率千万分之一的年代,已注定了她的命运是不幸的。离了婚,就意味着要面对一定的舆论压力,同时,还得为柴米油盐酱醋茶而奔波。人言可畏,再加上一些“有心人”、“多心人”和“多情人”,许多麻烦因此出现了。但是无疑的,她比以前快乐。
而我呢?我继续过我的寄人篱下的生活。我身上穿的有三姨婆的旗袍四姑婆的沙龙大表姐的长衫改良过来的衣服。仿佛没送我几件衣服的都不是好人。我对她们的“热情”照单全收。
我时常在想,母亲的决定明智的。我不敢想象继续留在另一头家每天吵吵闹闹鸡犬不宁三餐不继的日子该怎么过。可能我小六过后就辍学,可能我已成为离家出走的少女,可能……
我应该感激这样的际遇(我不说是命运,我说过,我是个积极的人)。十几年四处寄人篱下的日子,六七年半工读自给自足的求学生涯,这样的际遇让我懂得自力更生,使我领悟人生的意义,感受人间的冷暖,使我更坚强更成熟。
而母亲呢?女人没有多少青春经得起耽搁的,一耽搁对女人就已成百年之身。母亲及时把握她剩余的青春选择她梦寐以求的生活。
至于父亲呢?我不知道。如果天使肯成全我一个心愿,我相信我会要求在我的记忆中把他的名字给删掉。
看,离了婚,不拖不欠,依然可以各自精彩。但是,别误会,我不是在“唆使”你离婚!
下一篇,我要告诉你三个迥然不同的个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