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个周四,请穿黑衣上班、上学、上街、上路。让我们清一色反对霹雳政变,反对巫统动摇国本,齐向纳吉呛声:全黑大马,民主优先,立即州选!请邀请十位亲友参加,重温308美好感觉,千千万万人一起再创历史!”
我认识黄进发,但他不认识我,所以我没有收到黄进发发给许多人的上述短讯。
但是我从网上得知我们失去选择穿衣的自由!
天啊!你怎么可以不让我穿黑色衣裳?
我们怎么“沦落”到连选择衣服颜色的权利也被剥夺?
黑、灰和白是我喜欢的颜色。
以前家婆在世时,为了尊重老人家,我不买黑色,尤其是纯黑色的衣服。自从一年多前家婆辞世后,我一口气买了七八件黑色单衣。纯黑的,没有线条,没有图案。
每周至少有一两天我会穿黑色上衣。虽然在摄氏30-39度的炎热天气下,穿黑衣格外吸热。但是我喜欢黑色。
喜欢它的庄严,喜欢它的神秘。
可是我被告知今天不可以穿黑衣!
更危言耸听的是:听说有一些穿黑色衣服的市民在怡保几家咖啡店吃早餐时被逮捕。
我顿时捏了一把冷汗。今早我原本要上丹绒马林(变天的地方啊!)办些事情,后因小女不适而作罢。试想想,要是我今早去了丹绒马林,穿着现在身上穿着的这件黑衣,今天——可成了我的“黑”日啦!
然而,穿黑衣有错吗?
穿黑衣何罪之有?
那好吧,既然现实世界不允许我们穿黑衣,那么在网上的虚拟世界总可以穿黑衣吧!让我来换上一张穿黑衣的照片吧!
噢,忘了告诉你,这张照片是23个月前拍的。
如果禁止穿黑衣的法令在2009年5月7日被通过,总不会追溯2007年5月29日穿黑衣的事吧?(你知道啦,政府部门时常把拖欠或追讨税务薪金之类的。因为时常 back dated, 所以很多东西没有up dated)
感谢上帝,我刚刚贴上部落格的照片是“合法”的。我安全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