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April 25, 2009

我国还需要《内安法令》吗?



去年参加PSM (Parti Sosialis Malaysia,马来西亚社会主义党)的大会时购买了两件T-恤,其中一件是呼吁废除《内安法令》的(如左图所示)。

穿这件衣服出街,路人投来异样的眼光。朋友惊呼:“你真不怕死!”

我说:“我只是以很文明、很平静的方式提出我的‘诉求’。不公平的、落伍的法令是应该被废除的。”

《1960年国内安全法令》 (ISA - Internal Security Act) 从1960年6月21日开始实施。据当时的副首相兼内政部长敦拉查曾在国会中表明,其目的是为了对付共产党的颠覆活动。

自60年代实行至今,无数的左翼人士、华教人士、民权活跃份子、反对党领袖、宗教领袖、学运分子等皆被套上威胁国家安全和企图推翻政府的罪名,在此法令下被逮捕。

犹有进者,近年来《内安法令》更被当权者“善用”作排除异己的政治工具。执政集团援引《内安法令》进行的逮捕行动,是打压人民争取权益的政治决定,目的是要巩固他们的统治与利益。

这项法令是极残暴不仁的,它允许政府以国家安全为由,在无审讯下无限期扣留任何人。剥夺了人身自由,与家人团聚之天伦之乐,否定了扣留者之司法保障,是侵犯人权、不人道的。此外,扣留营内的生活简直就是非人的生活。

阅读李万千先生2005年的文章“内安法令下的暴行” :

“在1967在内安法令下被捕,及政治部如何对我进行恐吓、收买、心理战和‘洗脑’,要我背叛我国工人的斗争和我的政治理想,支持当时联盟政府的政策。当局对我进行“颠覆”失败后,未经法庭审讯就把我送进拘留营,至1974年我才获释......在拘留营内两度被殴打,是发生在1973年12月29日。我在镇暴队的镇压中,下体受伤,几乎残废。其他受轻、重伤的同志,不计其数......” (《万千文集》,8/06/2005)

扣留营外,家属除了担心被扣留者的健康、精神状況之外,还饱受政治部“骚扰”。他们日日夜夜遥遥无期地守候一扇门,等待《天伦歌》从门外飘进来。

如今,新首相纳吉上任即释放13个内安法令扣留者(而不是释放所有内安法令扣留者)及宣布检讨《内安法令》,可是为什么扩建甘文丁扣留营计划还未喊停?

我国还需要《内安法令》吗?难道我国现在还很不安全?扩建甘文丁扣留营即表示扣留营爆满不敷应用,意思是我国越来越不安全?

废除內安法令运动(GMI)上周五(4月17日)向人权委员会揭露,最近又有3人在內安法令下被扣留,警方並沒通知扣留者家属。其主席赛依布拉欣指出,根据最新资料,目前仍有30人在內安法令下被扣留,其中有4人被扣留超过6年。

扣留营内外的声音声声入耳,新首相岂能充耳不闻?

17 comments:

杰胜 said...

沙发!哈哈!
老师快成了现代的包公哦!
马来西亚这个国家就是那么“可爱”,
真的是可怜没人爱啊!
实行什么制度都这么烂的!
从未善用他们的脑袋~
的确很悲哀!

Anonymous said...

ISA 用来保护xx政权的工具

黑翼 said...

社会有内安法令
大学有大专法令

和古代皇帝霸权独裁
有异曲同工之处

都是要“反声”消失

只留下歌功颂德的美好回应

汉代顶峰时期最多这类“文学”
最终汉朝走向末路。

不知大马的“顶峰霸朝”将走多久呢

黄伟明·wee wei min said...

我觉得,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万一有十万火急的情况,我们还是需要内安法令。只是我国的官老爷都滥用了内安法令,用在那些不足对国家构成威胁的人,还以内安法令的名誉保护报道真相的记者。或许他们该检讨什么时候才有必要动用内安法令。

Chong SL said...

这篇文章原本不是以这种形式呈现出来的。

原文题为“对此如何不泪垂”,是一篇散文。自知不是写社论的高手。后来因太多近日的所见所闻引发太多的不吐不快,只班门弄斧,自爆其短啦!

事缘上个月阅读郭仁德的《劳工党血泪廿年》,内容讲述到华营、麻营两大扣留营的政治犯所受到的“礼遇”时,“容易受伤的女人”如我,竟然多次忍不住然眼泪潸潸流下。

后来翻阅《马来西亚劳工党斗争史》,看先贤前辈当年为这片土地赴汤蹈火

黄伟明·wee wei min said...

忘了问老师,这件衣服还有得卖吗?如果有的话,我想要买一件

Anonymous said...

wwm,哈哈你买来摆设吗?你不是不反对十万火急的时候用内安法令吗?

一个国家没有好的法律,问谁?
一个国家体制不健全,问谁?

一个国家不用透明化,不用说真话,谁的错?

非常简单的说,那些利用特权来保护自己的人根本可以说不应该留在民主国家,他们是民主社会的败类!

黄伟明·wee wei min said...

thepplway,难得你会留意我的评论,真的很高兴,因为我常看你的部落格。

买这件衣服不代表我不反内安法令,只是纯粹想作纪念。我也不懂该怎么解释,总之不否定内安法令存在的必要性,只是不赞成内安法令被滥用,或许就该检讨。

恕我见识短浅,我之所以赞成内安法令存在,就给个例子,万一我国真的有恐怖分子出现,到时政府不用经过繁缛的程序就可以直接就擒拿恐怖分子。

但是自己一方面又有疑惑,那么多人反内安法令,是不是大家都知道,只要有它的存在,就会有人滥用她?

Chong SL said...

其实刚才我的答复还没写完。

......后来翻阅《马来西亚劳工党斗争史》,看先贤前辈当年为这片土地赴汤蹈火,我的心再一次抽搐,我的泪再一次不定使唤,对《内安法令》的痛恨也随着加剧......

其实这类文章由求真(thepplway)来写,必定可以写得更详尽更一针见血,所以我说我自己在班门弄斧。


杰胜:
我何德何能,岂敢媲美包大人?
只是郁郁寡欢,大题小作,借此抛砖引玉。


黑翼:
抱歉哦,没有你期待的随笔,有的是叫人太沉重的鬼法令。


wwm:
我国最大的恐怖分子集团叫——“掴震” (只要它轻轻一掴,大马的领土就会为之一“震”)。这个集团的老大叫——“污桶”,专门搜集垃圾朋党,狼狈为奸。
那种T-恤是一个来自槟城的民权运动组织售卖的,可遇不可求。你要买?那你只可以当睡衣来穿,因为还有一条跟《内安法令》一样落伍的鬼法令在你面前——《1971年大专法令》!

Anonymous said...

你应该穿怎么样的衣服也被禁止,可见有关集团是比人民更害怕这滥权伪装的外衣被揭开后里面都是腐尸!

试想除了国阵和你这些害怕恐怖份子的小民全国有多少人对这违反人权的落伍及野蛮的xx如此痛恨恶绝?

用发展国家经济与人文的角度来看他就是人类文明发展的咒诅!因为有了它,没有敢对贪污舞弊抗议到底,有了它没有人敢对将对人类同生的命运做最彻底的对话--您知道对话的结果很可能是国阵倒台。

试问,国阵倒台对国家有什么影响?我就算国阵是好政府,不贪污,非常照顾人民,很爱人民;但是为什么就不能倒台?民主程序里有这样一条:国阵永远不能倒台吗?

我想那些xx东西会说:“你在散步谣言与仇恨”,试想Henry从Arsenal转会到Barcelona又有谁会感觉世界末日?对待人民还算不错的澳洲前总理下台了人民会更加糟糕吗?

换言之,真正害怕这xxx被废除了的只有国阵与少数的自私自利的或是无知的公民。

他们看不到恶法存在是对民主的威胁对国家体制的破坏同时更是对人类文明最大的羞辱与践踏!

当我想到那些人无缘无故或为了恐怖份子就牺牲更多人的自由,我想说:这样吧,请思想一下,到底国家里恐怖份子的威胁最大还是贪污、滥权、践踏人权、藐视公民权利、破坏民主与法制更加比恐怖份子更加的令人愤怒?

在深层的思想:其实内安法令等恶法其实就是反法治社会的!现在我国的法律是否公正已经是很大的问题,司法制度是否被政府及官商勾结以遂私利已经是历历在目了!

可见,要对付恐怖份子只有恢复法治、民主、自由、经济发展平衡才是最有效的方法。如果这国家的人民大部份都热爱和平、遵循法治,就算有恐怖份子也很难激起民怨,也会激起热爱和平人士把他们送去法办的。因为我们知道如果他不是恐怖份子我们也不会诬陷好人,法律是公正的,一定会还他们公道的!但是underxxx有司法程序吗?谁可以申请律师?那些xxx才会相信可以申请律师法律援助的鬼话!

因为我们太天真,这恶法等都是一个系统要来对付良民。什么是良民,良民就是对国家建设有意见,有想法,有权利监督与检验的公民权利,请问我国有多少良民?

简单的说,恶法越多良民就越少!比如大专法令,这些抹杀学生独立思考的xx对民主对学术自由带来多大破坏,我们估计过吗?

其实这都是心理战术,比如我们无能、我们作恶、我们犯罪、我们滥权、我们贪污、我们对不起人民、我们做了许许多多不可告人的坏事,那么我们怎么可以继续享受,继续bermaharajarela?只要我们有权利我们会放任给好的制度来制衡我们制裁我们吗?

所以经过简单反思与深层反思我们可以发现,真正认为内安法令是好的,有对付恐怖份子作用的人根本就是没有人性的人!有人性的人是不会把法律操纵在自己手里任意把玩,任意糟踏,任意嘲弄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按照这简单但是意义深刻的维护人类基本权利的规则,没有人可以超越法律也没有人可以玩弄法律!

就算恐怖份子也是人,他们应该得到善待,你抓了起来,可以限制他们的自由,但是也必须公平的对待他们,法律是用来保护人民与捍卫人权的。一天没有被定罪,任何人都不应该被私刑被滥用法律、滥用人民对政府的信任!

黑翼 said...

老师,
没有期待的随笔。

但却有着意义的文章。
这就够了。

大专法令和内安法令,
都是为了打压人民而存在的条令。

个人认为,
如果真的出现恐怖分子,
没有这法令,也能直接“摧毁”恐怖分子。
政府和人民无法眼睁睁看着
真正的恐怖分子做出恐怖活动而不出手的。

内安法令,
只是让政府“方便”对
一些对当权政党而言“恐怖”的分子出手,
而非针对对全国和全体人民“恐怖”的真正分子。

Anonymous said...

当拉惹柏特拉被扣留时,我就试过穿着“NO TO ISA, I AM WITH RPK”的衣服出门逛街,吃饭。好奇的眼光的确是很多。但是这也是其中一个能够唤起普罗大众对于恶法的方法。

Internal Security Act, 已经变成是当权者的 Internal In-Security Act 了。

wwm, 预防性的法令还是需要的。尤其是在911事件过后,很多国家也开始出现了类似的法令。但是内安法令把过多的权力集中于一人的手上,扣留者甚至没有权力入秉法庭挑战被扣留的合法性(换句话说,郭素沁也可能没有权力控告内政部)。如果我国要以反恐法令取代内安,必须要有足够的透明度和监督;并且绝对不能把过大的权力集中于一个人的手上。

不过,要检讨并修订内安法令,需要大费周章,费时费力。与其把时间和人力花在修改一件别人(对付共产党的)的旧衣服,不如直接重新裁剪一件能够配合潮流(对付恐怖分子,但是合乎人权)的合身衣服。

Anonymous said...

哈哈,恐怖份子只是幌子,吸引你们去合理化内安法令,我们缺乏独立思考的就会人云亦云,很容易把恐怖份子假想敌变成了和真正的人民公敌妥协了。

请问为什么会贪污?人的心里有贪念还是因为法律漏洞太多,而且看到财大气粗、权高位重者的可以践踏法律,可以肆意的玩弄人民的情绪?

所以我希望大家谈论应不应该有内安法令的时候不要再谈什么恐怖主义了,不然我们谈用内安法令来对付贪污犯罪吧?特别是数以亿计的黑钱,A钱应该直接内安法令吗?

我们不要神经病啦!

Chong SL said...

sanjiun:

你真勇敢,以身士卒!
为你喝彩!


求真:
你写一篇火辣辣的贴在你的网站吧!

黄伟明·wee wei min said...
This comment has been removed by the author.
黄伟明·wee wei min said...

看了大家的评论,才发觉原来我自己的眼光还很短浅,所看到的事情太表面了。

或许内安法令衣服我穿不进学校,但回家乡时可以穿出去跟朋友到咖啡店叙旧。我之前认同内安法令的存在,但也不是很喜欢它。不,应该是说不喜欢它被滥用,因为被内安法令扣留的陈云清,正是我朋友。看着她,只是把真相报道出来,却得到内政部的“优待”。当晚从收到她被抓的消息后,一整晚的辗转难眠,一直上网期待看到她的最新消息,不然就是发短讯向她的同事跟进情况。那种焦虑和不安,永远都不会忘记。

黑翼说得对,没有随期待的随笔,却出现有意义的文章。区区几篇长长的评论,让我获益不浅。

期待下次还有机会跟各位讨论时事课题。

杰胜 said...

参加了全营,当中有个考察环节,刚刚好到了GMI那儿,当中也邀请了曾被扣留者来与我们进行交流。内安法令必须删除掉的!之后他们还有一系列的活动~